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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部分课程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xzs 】 【发布时间:2010-09-03】 【点击量: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部分课程考试的通知

县直学校、各镇中心中学、小学中心校及有关镇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和《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通知》(苏教师[2005]16号)的精神,前几年我县组织了几次考试,仍有个别教师及近年新招聘未参加考试的教师,根据市局有关补考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1970年9月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

二、 考试要求:

各学校要组织有关教师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放的成绩合格证书,将作为有关教师职务聘任、评优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 考试科目:

《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教师职业道德》已停考)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2010年10月16日上午8:30—11:00(闭卷)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9月4日—5日。由本人到铜山县招生办报名、采集信息、照相。

考试报名费用为44元/人(含照相费);考试教材费22元(按照自愿,不强求)。

(招生办地址:市内乘11路、56路到铜山县交通局站下即到)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没有取得“师德”合格证的教师积极参加师德教育考试。

铜山县教育局招生办

2010年9月1日